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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通知】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3-0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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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
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每人次最高限价80元(含检测试剂),下浮不限。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15元(适用于大人群样本的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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