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政策通知】5月1日起执行!陕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通知】5月1日起执行!陕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 发布时间:2023-05-15 15:08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详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按照《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元、二类区20元、三类区19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26日
新闻中心
相关新闻
- 2023-05-24 【政策通知】基本养老金上调3.8%!
- 2023-05-22 FESCO登陆A股成功上市,开启人力资本新篇章!
- 2023-05-19 北京人力上市仪式圆满成功,FESCO正式登陆A股
- 2023-05-15 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一行莅临外企德科陕西公司座谈交流
友情链接 FESCO FESCO Adecco
Copyright © 2020. 北京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陕西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陕ICP备2020017939号